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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代理报检资格的取得与你这个业务并无关系.
4 c0 C6 R3 }( V' Y1 G! t1 Y6 s, [ R2. 无论是代理报检还是自理报检,仅仅是从行政,权利的角度来考虑的,可以等同于"输单".
6 |) y# |* ^; R 按传统理论,报检本身包含的范围大致分为商检, 动植检, 国境卫生检疫. 货代业务中代理报检业务(需要有不少于10名取得代理报检证的报检员), 主要就是偏重于后两者, 侧重于集装箱的卫生检疫之类的, 尤其是进口方面.
: x$ o* k* M. T" I. y, k. ~ 商检和本身作为动植物产品的动植检, 是偏重于产品本身的检验.
! d6 R- y; P6 L( v0 M( P0 `7 z+ V 最常见的辅助单证就包括厂检单之类的。象部分特殊商品,如机电类,小家电类甚至还需要另外由指定机构做型式试验.
8 V0 q, Z+ s% J0 h: E 所以谁输单,在这个流程中其实是不重要的. 并不因为你现在加了货代业务就怎么样(何况你们公司因为不符合对从业人员等方面的要求,实际的代理报检资格尚未生效).! o* p( L; |6 C) h, w: v
& b6 i! \3 [3 M 这种单子一般就是你们出具报检委托书给工厂。至于工厂本身怎么报, 都是无所谓的. 工厂有自理报检系统, 同时有"持有自理报检证"的报检员, 就可以自己输单申报,并提交辅助单证.% Q3 @# t* D5 e d
如果工厂没有这个系统,没有注册,那么就通过代理报检单位,比如报检公司或者有代理报检资格的物流公司,货代公司,报关公司等帮忙输单, 但仅仅是输单, 其他单据还是正常提交. 商检如果需要下厂查验, 也是免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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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 如果注意到国检第68号公告就知道, 发货单位和报检单位的规定其实更严格了。报检的工厂要输自己的注册号码,但实际的发货单位如果是外贸公司,则需要将外贸公司的准确名称打上去, 以加强管理(其实以前也一直是这么做的,只是没有采用电脑过机, 显得不严谨而已)1 `" o9 s1 D/ I* f* O9 I% g: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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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例子中,我还不能确定是不是外贸公司一定不能自己报——首先这个厂检单的问题,就非常棘手。要知道在国检是有检务处和实际的分产品/行业的专门处, 在统一的检务流程下,具体的行业产品则有不同的规矩。一般省局以下的各地局的标准都差不多, 但不通省区之间就未必了。, i1 r2 p9 I5 e/ u
比如有的地方对厂检单就非常的重视,有的地方对一些特殊认证很重视(比如型式试验报告和覆盖型号的证明——即按一种代表性的型号做了试验后,其他相关型号都可以进入覆盖范围,此证明的副本每次报检时都需出具,并且发票箱单上的型号要在证明上能找得到,但实际上,因为此类文件并非是电脑过机的受控文件,所以实际操作时的变化是很大的)
- I# x5 R7 P2 e——说白了,就是,让工厂去报,基本上100%没问题。8 d; C- k! V- D* L& i
自己去报,却有可能报不出来,遇到很多麻烦。而且费用还是自己的(自己去查一下网上公布的收费标准吧,好歹也是千分之几的,一年下来很多钱的)。
( i, G& {# d$ W' Q5 A 你们老板的意思可能是怕受工厂的牵制,不过也要看实际的情况的。尤其是,一定要与当地国检的具体科室联系,大规矩下各地都有自己不同的做法。+ g7 h) J( h, q6 U4 o2 Z- }' F8 |
1 {) c3 H b5 H* w: f& m5 }% o4 Q8 R 跟工厂签定合同时,法检商品的商检条款是必须写上去的。作为这么大的外贸公司,这一点一定不能疏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