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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香港公司报税之业务不活跃报告(零申报)

香港公司报税之业务不活跃报告(零申报)

此为最简单的税务安排,简单来说一家香港公司没有任何的运作,即没有利用香港公司开展任何实际业务,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没有运作自然不会有利润,所以当然无需交税。
9 S$ O( ~- h( T5 a9 k0 D( z1 {具备条件:1、没有购买任何香港的物业;2、没有任何银行月结单的记录; 3、没有经营任何业务。(这种情况常见于国内公司利用进行单纯的品牌宣传、推广)

$ g( M1 U. f5 d如果香港公司营业运作好几年了,但是一直都是做DOCUMENT A/C(所谓的0申报),现在想要结束这间香港公司,政府会追什么责任?6 ?- t: Z/ \( d# W
答:首先根据香港的法律,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做撤消公司。
: |8 K% b5 \- F6 X" P4 L撤消一间香港有限公司,一般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 F) Y8 k4 B' @( p1   无欠交任何税局的费用,包括BR费用、核数师报告、未完的税,所有责任;' }6 Y3 ^% D0 V, H# S! F) v
2   无欠公司注册处的年报的费用;
9 G  u. X8 L" `  i3 @3   无欠任何外债,如果你刻意隐瞒你公司是没有运作,但是你公司其实是有运作的话,这个一被知道就变成瞒税的行为,是需要被刑事检控的。
/ r8 m' T1 X5 g' ~2 Y/ g6 SPS:香港公司的刑事责任承担人永远是公司股东,所以已经注册了香港有限公司的朋友千万要注意,自己公司的管理情况,如果你想以靠撤消公司来规避香港公司的管理和税务责任,基本上不缴完罚款,不完成税务局的税务反抗辩程序,政府是不给你结束的,情节严重者政府也会通知该香港公司开户行,协助政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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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AUDITOR'S REPORT(核数师报告)8 Z# p) }2 Z+ h+ s, n, I& \* w# _/ @
《香港公司法》规定:任何香港有限公司每年都必须递交核数师报告,交代该年度内公司所从事的一切业务。无论公司有无盈利都必须递交报告。( ?0 `# g" ]) U+ I: z
因为香港实行来源地征税原则,如果公司的盈利并非在香港产生,则香港税务局就无权要求该公司缴交利得税,可以向香港政府申请海外利得,申请获批准后就可豁免相应税款,但亦必须要做一份相应的核数师报告。3 j5 Y- l; E" |1 ~9 }1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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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为何“无需做核数师报告”的观点会在许多公司中流传呢?因为核数师报告并非任何人都可以做。必须持牌的CPA注册会计师方有资格出具核数师报告。内地的许多商业咨询公司并不拥有合格的注册会计师来完成核数师报告。因此,为了避免麻烦与怀疑便声称“无需做核数师报告”或“只需要做业务不活跃的核数师报告”。此种行为会给客人带来极大法律隐患。对此如果有任何疑问,您可致电香港税务局查询。电话为:00852-1878088 或登陆
http://sc.info.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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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有些客人长期做业务不活跃的核数师报告,并且不经过香港进行业务,对此香港税务局是很难采取法律行动的。但一旦客人经过香港,就很可能收到法庭传票,甚至被拘留。这些经历将是十分惨痛的。; |1 n. O2 L4 ^;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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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香港的法律,一间有限公司须每年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表,每年至少要做一次核数师报告,至于核数师报告提交税务局的次数则并不确定,税务局一般要求有限公司至少一年交一次,也有半年交一次,甚至也有两年交一次的,他会根据不同的情况而作出不同的安排,但一般来说是一年交一次。
6 R/ F* O7 C! J6 N/ Y( U3 Y, }/ L
. G! F5 v2 S  {+ C- p5 g% Z+ {当一间香港有限公司收到税务局发来的报税表,在法律上要在一个月内向税务局递交一个核数师报告。否则,如果核数师报告递交延误而又没有申请延期,轻者,公司被政府罚款;重者,除高额罚款外,董事还要承担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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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香港有限公司已经在香港本地和大陆银行开离岸帐户,我报税税务局申报是不是只要申报香港本地帐户的业务,不需要申报离岸帐户的业务吧?4 Y9 Y7 N* u# m: H  ~6 `

' b: e' D. e; l; P; ?  x: h0 `# ]/ r0 p
答:一间有限公司无论你想到哪里(美国、法国、欧洲)运作,是否属于香港有限公司的运作的呢?当然一定算的。举例,如果你的香港有限公司在美国运作赚到钱,那么香港政府是否有权利打你税呢?那就要另外一回事了。香港只有权就是对由香港而获得的盈利的税的。不过无论你在世界各地哪里去做业务都是你公司的运作,都要向公司申报。例如MICHAEL在美国购买了一层楼,在欧洲购买了一辆车,而现在有人问,MICHAEL,你的资产是否只报的是美国的一层楼呢?(当然不是)你会如实上报了。不过上报归上报,是否跟MICHAEL有关系是另外一回事了。所以无论你在何地运作了,都需要做一份报告给政府。不过你的报告可能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本土的业务,一部分是境外的业务,而境外是不属于由香港的管辖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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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报税单据处理及海外利得申请详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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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香港公司海外利得' s) O& c" y$ F7 z
虽然香港采取来源地征税原则,不在香港产生的利润无须在港课税,但税收永远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任何地方的税务局都是希望收到企业税收的,所以香港公司的利得税的豁免是要向税务局提出海外利得的申请的,不是与生俱来的。下面给大家介绍关于海外利得申请的相关政策.% N4 O+ V8 O8 \: F) c6 A

  p" R* l" n' z, o* B. B" e
申请海外利得的好处:
1 A3 s/ \' |: a- P利润来源非香港本地的有限公司依据来源地征税原则申请海外利得后,可以合法得到税务局豁免企业利得税,给到企业的税务成本最小化,而且在核数师报告的损益表中同时可以反映出公司的盈利能力,不论是对于企业运作国际项目获得合作伙伴新人还是在银行方面获得融资借贷级信用额度都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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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海外利得的程序

申请海外利得的程序:
$ t1 s; u/ l# v! e5 k- u! }首先要申请海外利得的前提是做核数师报告,当一间新公司成立18个月后会收到税务局的税表,需要你3个月内做好一份核数师报告递入税务局。6 y- B5 R3 [6 w: g1 U: E
      在递交会计师报税材料的同时如果公司董事认为公司业务属于海外业务,所赚得利润属于非香港本地所得,则需要由公司的董事出具一份贸易流程说明,即把整个贸易操作的流程写下来:在哪里认识的客户,怎么联系客人,合同哪里签的,从哪里购货,从哪里发货去到哪里,最后钱怎么收的。会计师在核对了你的贸易流程后会帮你在核数师报告里反映出来,告之政府你的香港公司利润不在香港获得,申请免税。      ' K4 B6 ~! Y' O' _% w9 V( u: q, _
      这样一份带海外利得申请的核数师报告完成后,递入税务局。由于HK是英美法系国家,在没有证据证明你的免税申请不符合条件前都当你说的是真实的来处理,所以马上会接受你的申请。你也不用先交17.5%的利得税。但是等到半年甚至9个月后,税务局会对申请免税的公司作个抽查,如果你的业务做的越大,被审核到的几率也越大。如果你被抽查到了,税务局会给你发19---26个问题,需要你给出答复和提供相关材料证明你的业务是没有用到香港当地资源的。 这时就算进入了与税务局的反抗辩程序,一旦进入反抗辩程序你可以自己答复税务局也可以委托我们会计师协助你答复,这个程序并不可怕,香港是一个讲究实事求是的地方,所以给到香港公司只要你的利润不在香港获得,都是可以通过税务反对的回复,最终达到税务豁免的目的,一般处理方式如下:
, `9 m7 i0 e+ f% e+ L! |2 G1、首先会计师会和香港公司董事作个沟通,看下该公司的运作状况到底是怎么样的,然后找一个和该公司相同或相似的案例作依据,让贵司董事去准备相关材料。之后根据你提供的材料答复税务局的问题。税务局在审核了你的问题后觉得材料完成没问题的就直接通过了审核。+ A! p: |/ w2 }9 {
2、如果看了答复后还是存在疑问的,政府会以信件约见公司董事。这个时候我的建议是不要去,因为董事并非专业人事对于税务局的问题回答不专业的话可能对整个免税申请造成不可弥补的错误。一般会以董事在最近很忙等理由来回绝,这样税务局会改以信件来与董事沟通。- L* b0 [6 E( w+ u
3、等到税务局用信件来与香港公司沟通时,会计师会帮你答复税务局。进入这个阶段可以说只要你准备的证据足够,我们都是可以帮到你成功申请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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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7 X2 `) D+ q/ M- z0 C$ P0 Q   因为香港运用的是判例法,所以给到香港公司第一年免税申请通过之后,以后几年只要生意运作情况没有变化,申请免税是很容易的,在公司没有改变运作模式的情况下税务局一般不会再来审核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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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报税单据处理及海外利得申请详细版

香港报税单据处理及海外利得申请详细版4 s. {- }4 e; C! o) n+ o  |

" v, L$ d6 D8 P9 @/ f5 Z' }海外利得申请的资料准备:# J  d# B; G) w7 D- X5 {
首先要准备的是一份香港公司的贸易流程说明,即把整个贸易操作的流程写下来,告之税务局你的整个业务操作不涉及香港发生,包含的要素包括以下几点:, P9 O3 R: e! j6 G( q$ ^
公司的营业地点在哪里
2 j4 c8 q/ n$ ~" W% ?' pb.客户(买家、卖家)是否是香港企业
9 N$ q  B& y! x/ U( Kc.合同是否在香港签订4 f* V/ Z3 K6 `7 f7 t1 d' {% ~
d. 货运是否有经过香港报关+ \6 g2 v3 [' D/ k, B  W" U
e.收付款的结算方式; y) `1 J# k( B# y3 n6 g/ u
2)针对海外利得申请税务局可能发出的反对,很重要一点需要公司把日常业务操作中的所有相关单据保留好,包括:参加展会的门票,收入支出发票,报关单据等贸易操作中产生的单据。这样可以保证之后的税务反对回复更顺利的申请下来。% ?9 X& F+ s) x. K3 c

5 j8 j" v: _7 W7 ]- m2 I, l+ g最后海外利得在申请时,在 确 定 利 润 来 源 地 时 需 要 作 出 广 泛 考 虑 。 正 确 的 方 法 是 研 究 全 部 事 实 。 换 言 之 , 我 们 须 考 虑 一 切 有 关 事 实 , 而 并 非 单 单 考 虑 某一个要素,你具体提出申请前 , 我 们 建 议 你 征 询 我们公司专 业 顾 问 的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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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说明

   依据香港税务局的最新指引,判断业务运作是否在香港进行需 要 作 出 广 泛 全面考 虑 。 正 确 的 方 法 是 研 究 全 部 事 实 。 换 言 之 , 我 们 须 考 虑 一 切 有 关 事 实 ,下面举一个案例给大家分析:. s, V0 J' B$ `/ Z9 h! [
假如,你是一位从事国际贸易的商家,从中国采购产品卖给英国的入口商,什么是最主要的考虑因素呢?一般包括(便不仅仅是)以下因素:& J% X5 t) g$ R3 T
1、怎样在中国找到供货商?
+ R1 C1 L! r! `6 c" I. @" s5 y2 _% R答:这个问题的首要目的是调查你公司的主要运作是否在香港。如果你的供货商是通过香港的展销会找到的,那么对证明非本港营业来说,这是一个不利的因素。但如果你是派人从加拿大到中国寻找供货商,进行联络和谈判的话这是一个证明海外利得的有利证据。/ {5 F% R. f8 L' J: Z
2、怎样在英国找到买家?" c6 S" u7 y* v8 H2 C5 K
答:这是和第一问相类似的问题。如果你在英国的客户是通过在香港的办公室联系,并在香港谈判的话,那么这会是不利因素。但如果你派人从新加坡到英国取得联络,并在英国谈判成功,那么这便是一个有利因素。7 P+ S1 V. w3 A- U: p7 W. x0 c+ k- l3 J
3、怎样将货物从中国运到英国?
# V* ?% _# X' |/ i& `' k5 m* P. m答:如果你将货物直接从中国运往英国,或者经香港去英国,但在香港没有进行任何加工面使产品的价值增加,这是一个有利因素。但如果在香港经过包装或其它加工使产品的价值增加后,再运往英国的话,这便是一个不利因素。
$ s, q+ y7 ]2 j5 g$ i4、合约是在哪里签订的?
% @0 q' H) x' B5 |8 ~7 f; V答:如果合约是在香港签订的话那么这是一个不利因素。而假如是在英国或加拿大签订则是有利因素。
# H6 ]' d6 D5 m4 L/ r- C5、怎样支付货款?
- m3 ~% Q! K9 ^# n答:这不是一个主要的因素。因为香港政府非常欢迎任何人,尤其是国际贸易商家利用香港的金融体系来进行交易。
/ M3 g- p& D# F  b税务局必须要考虑以上的因素来认定业务运作及收入是源自香港,或是属于海外利得而无须打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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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每年的管理(二) 报税简介及“零申报”定义

   香港有限公司每年均要向税务局申报税项,其责任由董事负责,如在指定时间内公司仍未能提交核数师报告、报税表及公司雇员的薪金申报表,税务局会对该公司作出税款评估。为避免多缴不必要的税款,董事应主动并尽快处理公司帐目并交予核数师审核,第一次核数期限为公司成立后18个月内(一般公司的截数日会定于3月31日/12月31日,有80%的香港公司都会选择在3月31日作为公司埋数的时间);当公司经营者收到税务局的有关信件或税表时,应该尽快安排有关核数师进行核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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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有限公司报税可分为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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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DORMANT A/C(业务不活跃)部分代理机构称之为“零申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适用:
/ @3 B( W/ ]! ?4 D. P8 k5 h1 f1. 没有购买任何物业、资产;
$ ~5 Z# Y$ q, }. r- Q/ ^1 r- n2. 没有任何银行出入记录(银行月结单);1 E. j+ {  D7 x. ]. F4 V% ^
3. 没有经营任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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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AUDITOR'S REPORT(核数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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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K7 h& P5 b" K1 \( w: ~   《香港公司法》规定:任何香港有限公司每年都必须递交核数师报告,交代该年度内公司所从事的一切业务。无论公司有无盈利都必须递交报告。$ J2 }3 w8 e% ?' b& @0 T

$ v: `0 x& b8 E    因为香港实行来源地征税原则,如果公司的盈利并非在香港产生,则香港税务局就无权要求该公司缴交利得税,可以向香港政府申请海外利得,申请获批准后就可豁免相应税款,但亦必须要做一份相应的核数师报告。7 W0 v; L' C8 |)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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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为何“无需做核数师报告”的观点会在许多公司中流传呢?因为核数师报告并非任何人都可以做。必须持牌的CPA注册会计师方有资格出具核数师报告。内地的许多商业咨询公司并不拥有合格的注册会计师来完成核数师报告。因此,为了避免麻烦与怀疑便声称“无需做核数师报告”或“只需要做业务不活跃的核数师报告”。此种行为会给客人带来极大法律隐患。对此如果有任何疑问,您可致电香港税务局查询。电话为:00852-1878088 或登陆http://sc.info.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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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3 K0 J7 n$ B. ?    当然,有些客人长期做业务不活跃的核数师报告,并且不经过香港进行业务,对此香港税务局是很难采取法律行动的。但一旦客人经过香港,就很可能收到法庭传票,甚至被拘留。这些经历将是十分惨痛的。% A; ~8 c/ ]" G9 r7 B"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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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香港的法律,一间有限公司须每年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表,每年至少要做一次核数师报告,至于核数师报告提交税务局的次数则并不确定,税务局一般要求有限公司至少一年交一次,也有半年交一次,甚至也有两年交一次的,他会根据不同的情况而作出不同的安排,但一般来说是一年交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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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一间香港有限公司收到税务局发来的报税表,在法律上要在一个月内向税务局递交一个核数师报告。否则,如果核数师报告递交延误而又没有申请延期,轻者,公司被政府罚款;重者,除高额罚款外,董事还要承担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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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b' m2 H6 }+ k  E, t6 c: H4 b例如:如果报税表注明是4月3号发出的,那么在5月3号前就要完成并递交到税务局。
! r3 y7 Z9 F$ I: X% [+ t7 E, x  r9 o" T5 I
    核数师报告上要求写清楚财政年度,即这间公司埋数年期是什么时候,即是4月份收到报税表,一般来说,如果上年埋数年期是2003年3月31号,那么下一年的埋数年期一定是2004年3月31号。" Z% ]4 P  S+ V7 R5 s2 ], G1 v
- x( G3 [$ G3 z. A3 [
    但是按正常来讲,做一个核数师报告,就算所有文件都齐全,至少都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所以收到报税表后,一般会延迟几个月,延迟的时间根据公司上年核数师报告财政年度的年结的不同情况而不确定,而且是有很多法律的限制的,可以延迟到7月15号、或8月15号或11月15号,如果上年年结是在2003年3月31号,埋数在2004年3月31号,就可以延迟到11月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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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业以来第一次递交核数师报告:
! O: I( \: Q9 w6 n* s1.罚款HKD 1,200;1 v: D6 ^) ?3 Y7 n
2.第一次罚款后14日内尚未处理,将会收到传票,并增加罚款HKD 3,000;
1 z, ]8 Q! K  y- T% ?3.收到传票而不作处理,行政责任将一直累积,直至阁下遵守香港的法例为止。* M  ?. V: @$ W. {. b3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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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次(或以上)递交核数师报告:: D# Z# F% m* k! H# B
1.罚款HKD 3,000;2 q' H: A5 R3 y4 \- ~7 M) k: ~/ V( p
2.罚款后14日内尚未处理,将会收到传票,并增加罚款HKD 8,000;8 p3 u$ l3 ~" h' Y1 J. j# D0 c
3.收到传票而不作处理,将被政府控告藐视法庭。4 Q- ^1 v5 D7 {5 f9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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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向税务局递交核数师报告对于香港有限公司是相当重要的,而且香港公司法规定每间香港有限公司必须每至少年做一次核数,这是每一间香港有限公司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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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作为国内贸易企业或SOHO使用最多的海外公司,确实具有其吸引人的税务制度和无外汇管制等特点,但是作为海外离岸公司中管理最严谨的地区,其在管理和报税上的问题还是引起了很多人的重视,下面就一些大家关心比较多且容易误导的问题作些解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4 c  g4 H" P# N; `" ?3 s6 t* ?) ^$ X+ d9 T+ b
, H) l8 r6 V3 x( N# r% v8 s! s/ w
误区一、成立香港公司后,不论在世界何处做生意,只要不在香港当地营业,便无需在香港作核数师报告或向香港税务局申报。
8 [% t9 N6 Z/ Y0 G) Q4 H  l: `$ z5 x" p, X) w4 E4 i' P' q) M2 @4 B
    该观点是完全错误的。有一些国家或地区,例如BVI,只需每年缴交年费便可。因为BVI政府声明不可在当地进行业务,所以BVI公司不需要递交相关财务报告。但香港有限公司则不同。香港公司要遵循香港公司法。任何香港有限公司每年都必须递交核数师报告,交代该年度内公司所从事的一切业务。无论公司有无盈利都必须递交报告。如果公司的盈利并非在香港产生,则香港税务局就无权要求该公司缴交利得税。那为何“无需做核数师报告”的谬论会在许多公司中流传呢?因为核数师报告并非任何人都可以做。必须持牌的注册会计师方可做核数师报告。内地的许多商业咨询公司根本不可能拥有合格注册会计师来完成核数师报告。因此,为了避免麻烦,这些公司便声称“无需做核数师报告”,只需要做零申报、不需要提供任何的单据、HKD1000就可以搞定。) T* ~+ {* B5 U+ X) \
    若对此如果有任何疑问,亦可致电香港税务局查询(00852-1878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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