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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香港公司报税之业务不活跃报告(零申报)

香港的来源地怔税是要有原则的,而且是要通过申请的,贸易的来源地是否来源于香港一句话简单,即只 有 源 自 香 港 的 利 润 才 须 在 香 港 课 税 , 而 源 自 其 他 地 方 的 利 润 则 不 须 在 香 港 缴 纳 利 得 税 。 这 项 原 则 本 身 非 常 清 晰 明 确 , 但 在 实 际 应 用 上 , 有 时 可 能 会 引 起 争 议.
9 i0 s& X, N+ Y- E% [& W- o3 B& x& f! [因为整个判定是根据业务的整体来看,以全 部 事 实来  研究,分析的,不是单看一个要素,这里提供的只有一个一般原则参考,具体行业如地产,股票等则适用属地原则不在范围内:: Y$ r' q# A4 |/ j
一 般 原 则 , K; K! z0 h. @  Y4 r9 L
如 有 关 买 卖 合 约 在 香 港 订 立 , 所 得 利 润 须 在 港 课 税 。 " z+ a. l1 m  |& _* s. m0 O5 W
  如 有 关 买 卖 合 约 在 香 港 以 外 的 地 方 订 立 , 所 得 利 润 不 须 在 港 课 税 。  6 M7 s" m$ L7 @, D' b- v0 M
  如 购 买 合 约 或 售 卖 合 约 其 中 一 项 在 香 港 订 立 , 则 初 步 的 假 设 是 所 得 利 润 须 在 港 课 税 , 但 必 须 考 虑 全 部 事 实 , 以 确 定 利 润 的 来 源 地 。 8 Y! l+ n' |. {& Z/ U
  如 销 售 的 对 象 是 香 港 顾 客 , 有 关 的 售 卖 合 约 通 常 会 视 作 在 香 港 订 立 。
! v# }; Q3 d- a4 w  如 有 关 人 士 不 须 离 开 香 港 , 而 是 在 香 港 透 过 电 话 或 其 他 电 子 媒 介 , 包 括 互 联 网 , 订 立 买 卖 合 约 , 则 有 关 合 约 会 视 作 在 香 港 订 立 。
5 x7 O( Y8 Q9 U4 u+ Z! Y3 }/ `4 [    从 贸 易 所 赚 取 的 利 润 只 可 划 为 须 全 数 在 港 课 税 或 完 全 不 须 在 港 课 税 , 分 摊 计 算 有 关 利 润 并 不 适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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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来源地征税原则! {' b, Q$ U1 [3 L6 C( q- }" b1 g
  u( G/ }: a2 q. {, ]  s
香 港 采 用 地 域 来 源 原 则 征 税 , 即 只 有 源 自 香 港 的 利 润 才 须 在 香 港 课 税 , 而 源 自 其 他 地 方 的 利 润 则 不 须 在 香 港 缴 纳 利 得 税 。 这 项 原 则 本 身 非 常 清 晰 明 确 , 但 在 实 际 应 用 上 , 有 时 可 能 会 引 起 争 议 。 为 清 楚 说 明 如 何 运 用 这 项 原 则 征 税 , 我 们 拟 备 了 这 本 《 地 域 来 源 征 税 原 则 简 介 》 。 这 简 介 扼 要 解 释 如 何 运 用 这 项 原 则 , 并 附 以 简 单 例 子 , 说 明 对 不 同 的 业 务 实 施 该 项 原 则 时 所 采 用 的 验 证 准 则 。 如 欲 更 深 入 探 讨 这 个 问 题 , 我 们 建 议 你 征 询 专 业 顾 问 的 意 见 。 ) b8 d" _( H+ D5 k% t

% Q( t' r9 m1 p7 `: v) t! C香 港 对 营 商 利 润 征 税 的 准 则
% i5 h1 H% \0 V) Z8 C- u8 F0 Q香 港 采 用 地 域 来 源 原 则 , 向 在 香 港 经 营 任 何 行 业 、 专 业 或 业 务 所 得 的 利 润 征 税 。 只 有 于 香 港 产 生 或 得 自 香 港 的 利 润 , 才 须 予 以 征 收 利 得 税 。 简 而 言 之 , 任 何 人 在 香 港 营 商 , 但 其 利 润 是 从 香 港 以 外 的 地 方 所 获 得 , 则 不 须 在 港 就 有 关 利 润 缴 税 。 : s$ U' `( Q& B' |

' t. x% A# t( K; [9 M3 l世 界 上 有 很 多 地 方 采 用 不 同 的 征 税 准 则 , 与 香 港 采 用 的 地 域 来 源 原 则 不 同 。 这 些 地 区 对 在 当 地 营 商 而 从 全 球 所 赚 取 的 利 润 , 包 括 得 自 海 外 的 利 润 , 都 予 以 征 税 。 8 B4 }+ O  x) Z) B% F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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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定 须 缴 纳 利 得 税 的 先 决 条 件
$ t8 F9 Z4 g, v' L7 Z$ u根 据 《 税 务 条 例 》 , 符 合 下 述 条 件 的 人 士 , 均 须 缴 纳 香 港 利 得 税 :    在 香 港 经 营 任 何 行 业 、 专 业 或 业 务 ;  从 该 行 业 、 专 业 或 业 务 获 得 利 润 ; 以 及  有 关 利 润 于 香 港 产 生 或 得 自 香 港 。 3 s9 m, D# W) R6 b/ S
首 两 项 条 件 简 单 明 确 , 第 三 项 条 件 则 需 加 以 阐 释 。 现 在 让 我 们 探 讨 确 定 利 润 来 源 地 的 基 本 原 则 。 ( Y3 n* `0 H/ b5 L9 d$ S* P: H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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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 定 利 润 来 源 地 的 基 本 原 则           多 年 来 , 法 院 都 有 对 确 定 利 润 来 源 地 这 个 问 题 作 出 判 决 。 以 下 各 项 原 则 是 根 据 法 院 具 权 威 性 的 判 决 而 确 立 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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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实 问 题      确 定 利 润 的 来 源 地 须 根 据 有 关 个 案 的 事 实 而 决 定 , 所 以 并 无 一 个 可 以 概 括 适 用 于 各 种 不 同 情 况 的 通 则 。 利 润 是 否 于 香 港 产 生 或 得 自 香 港 , 是 由 利 润 的 性 质 及 产 生 有 关 利 润 的 交 易 的 性 质 所 决 定 。 4 B% [/ ?: w& o0 K9 C  o- \4 I( V
' @, S8 J6 H$ a: N% X/ C
作 业 验 证 法     确 定 利 润 来 源 地 的 一 般 原 则 , 是 查 明 纳 税 人 从 事 赚 取 有 关 利 润 的 活 动 , 以 及 该 纳 税 人 从 事 该 活 动 的 地 方 。 换 言 之 , 正 确 的 验 证 方 法 是 查 明 产 生 有 关 利 润 的 作 业 , 并 确 定 这 些 作 业 在 何 处 进 行 。
7 K8 g- @9 ~/ V$ p5 I0 i$ Y1 a8 O' y. n1 E
从 交 易 所 得 的 毛 利     划 分 一 项 交 易 的 利 润 是 否 从 香 港 抑 或 香 港 以 外 地 区 所 赚 取 , 可 根 据 该 交 易 所 产 生 的 毛 利 而 决 定 。 在 确 定 利 润 来 源 地 时 , 只 须 考 虑 那 些 直 接 产 生 毛 利 的 商 业 活 动 , 而 一 般 行 政 管 理 等 活 动 通 常 不 在 考 虑 之 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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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V# k; J; }作 出 决 定 的 地 点     作 出 日 常 投 资 / 业 务 决 定 的 地 点 , 只 是 确 定 利 润 来 源 地 时 须 考 虑 的 因 素 之 一 , 而 在 一 般 情 况 下 并 非 是 决 定 性 的 因 素 。 3 r6 @; S( m$ D+ {# x/ g5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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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外 业 务 办 事 处     一 个 业 务 单 位 可 能 在 海 外 设 置 办 事 处 , 在 香 港 以 外 赚 取 利 润 ; 但 如 果 该 单 位 没 有 设 立 海 外 业 务 办 事 处 , 并 不 代 表 其 所 有 利 润 一 定 是 于 香 港 产 生 或 得 自 香 港 。 不 过 , 在 大 多 数 情 况 下 , 假 如 该 单 位 的 主 要 营 业 地 点 设 于 香 港 , 而 该 单 位 又 无 设 立 海 外 业 务 办 事 处 , 则 其 赚 取 的 利 润 很 可 能 须 在 港 缴 纳 利 得 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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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 易 公 司 的 利 润
. C. t% R; ?' T6 X0 m买 卖 合 约          确 定 从 货 品 和 商 品 交 易 所 得 利 润 的 来 源 地 时 , 一 般 是 以 买 卖 合 约 订 立 的 地 点 为 根 据 。 "订 立" 一 词 不 仅 表 示 合 法 执 行 合 约 , 其 涵 义 亦 包 括 商 议 、 订 定 和 执 行 合 约 的 条 款 。 3 B1 ]7 w0 {- Q. m!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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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部 事 实          在 上 诉 法 院 最 近 就 万 能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对 税 务 局 局 长 一 案 作 出 判 决 后 , 我 们 已 清 楚 明 白 , 在 确 定 利 润 来 源 地 时 需 要 作 出 广 泛 考 虑 。 正 确 的 方 法 是 研 究 全 部 事 实 。 换 言 之 , 我 们 须 考 虑 一 切 有 关 事 实 , 而 并 非 单 单 考 虑 货 品 的 买 卖 。 ( I7 n* q( k3 E
在 万 能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对 税 务 局 局 长 一 案 中 , 上 诉 法 院 特 别 提 出:
. K- u7 B$ O0 v0 e, w"货 品 在 何 处 买 和 卖 显 然 是 重 要 的 问 题 , 但 还 有 其 他 问 题 需 要 考 虑 。 例 如 , 货 品 是 如 何 买 入 和 贮 存 ? 有 关 的 沽 售 如 何 商 议 ? 订 单 如 何 处 理 ? 货 品 如 何 付 运 ? 怎 样 安 排 融 资 ? 怎 样 付 款 ?" 3 x( _, D) ~! r- R2 m1 S

+ n+ Z" e& k" K* K+ b4 x) a5 r如 何 考 虑 有 关 事 实
  J, S8 |8 i% A% D+ r考 虑 有 关 事 实 时 , 有 关 商 业 活 动 的 性 质 和 特 点 较 从 事 该 活 动 的 频 密 程 度 更 为 重 要 。 该 等 活 动 与 有 关 利 润 的 因 果 关 系 才 是 决 定 性 的 因 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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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m) z% n, p! D3 c无 关 重 要 的 事 实
/ N* P/ _2 Z7 B& d, b在 确 立 一 项 商 业 活 动 的 利 润 来 源 地 时 , 与 该 商 业 活 动 没 有 直 接 关 系 的 事 实 , 例 如 租 用 办 公 地 方 、 招 聘 一 般 职 员 、 开 设 办 事 处 等 , 均 视 为 无 关 重 要 。 , M# Y( p7 M+ |' d

" l4 h" f; x9 K  k- l8 L' T一 般 原 则 ( V5 T7 J3 ?% q# y# s
如 有 关 买 卖 合 约 在 香 港 订 立 , 所 得 利 润 须 在 港 课 税 。   y- T4 @1 z2 v
  如 有 关 买 卖 合 约 在 香 港 以 外 的 地 方 订 立 , 所 得 利 润 不 须 在 港 课 税 。  
' |" b' Q2 ?; Z/ P1 u/ I' b  如 购 买 合 约 或 售 卖 合 约 其 中 一 项 在 香 港 订 立 , 则 初 步 的 假 设 是 所 得 利 润 须 在 港 课 税 , 但 必 须 考 虑 全 部 事 实 , 以 确 定 利 润 的 来 源 地 。 ( x( _, C2 c; e
  如 销 售 的 对 象 是 香 港 顾 客 , 有 关 的 售 卖 合 约 通 常 会 视 作 在 香 港 订 立 。 " G" D/ o) r) j# Y- O% ^
  如 有 关 人 士 不 须 离 开 香 港 , 而 是 在 香 港 透 过 电 话 或 其 他 电 子 媒 介 , 包 括 互 联 网 , 订 立 买 卖 合 约 , 则 有 关 合 约 会 视 作 在 香 港 订 立 。 : N- l- J8 z5 d( E8 _! K! N
    从 贸 易 所 赚 取 的 利 润 只 可 划 为 须 全 数 在 港 课 税 或 完 全 不 须 在 港 课 税 , 分 摊 计 算 有 关 利 润 并 不 适 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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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 u' i4 M" f: o( r制 造 业 的 利 润
; W$ P4 |3 m/ J制 造 货 品 的 地 点     制 造 业 的 利 润 来 源 地 是 制 造 货 品 的 地 点 。 售 卖 于 香 港 制 造 的 货 品 所 产 生 的 利 润 , 全 部 须 在 港 课 税 。 倘 若 货 品 的 制 造 工 序 部 分 在 香 港 进 行 , 而 部 分 在 香 港 以 外 进 行 , 则 与 在 香 港 以 外 的 制 造 工 序 有 关 的 利 润 , 不 会 视 作 为 在 香 港 产 生 的 利 润 。 制 成 品 在 何 处 出 售 , 则 属 无 关 重 要 。 # T; p1 E! c9 Y9 T& V4 `

1 w* k5 C$ F* d8 |* y6 Z8 m就 制 造 货 品 与 中 国 大 陆 的 单 位 作 出 加 工 或 装 配 安 排
0 _* O, U$ h& i/ q! x4 ]" j+ e香 港 制 造 商 与 中 国 大 陆 的 单 位 订 立 加 工 或 装 配 安 排 , 是 很 常 见 的 。 在 这 类 安 排 下 , 香 港 制 造 商 一 般 会 提 供 原 料 、 技 术 知 识 、 管 理 、 生 产 技 术 、 设 计 、 技 术 劳 工 、 培 训 、 监 督 等 , 而 内 地 单 位 则 提 供 货 品 加 工 、 制 造 或 装 配 所 需 的 厂 房 、 土 地 和 劳 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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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o2 i7 `/ B6 `4 _严 格 来 说 , 有 关 的 内 地 单 位 是 与 香 港 制 造 商 分 开 的 一 个 独 立 分 包 商 。 因 此 , 香 港 制 造 商 从 售 卖 货 品 所 得 的 利 润 不 应 存 在 须 分 摊 计 算 的 问 题 。 不 过 , 税 务 局 会 采 取 一 个 务 实 的 做 法 , 准 许 售 卖 有 关 货 品 所 得 的 利 润 按 50 : 50 的 比 例 分 摊 计 算 , 只 把 利 润 的 50% 评 定 为 源 自 香 港 。 这 做 法 顾 及 了 香 港 制 造 商 在 内 地 制 造 货 品 的 过 程 中 所 担 当 的 角 色 。 / j& I. E6 K8 d% D, W8 _" N

: p2 Q; R3 d7 R+ i% R# v制 造 工 作 由 中 国 大 陆 的 独 立 分 包 商 承 包 1 w1 k  i. R  @6 F4 m9 u) |
如 香 港 制 造 商 将 制 造 工 作 判 给 内 地 的 独 立 分 包 商 承 包 , 并 根 据 双 方 并 无 关 联 的 基 础 付 款 , 而 香 港 制 造 商 在 制 造 工 作 上 亦 极 少 参 与 , 则 在 内 地 进 行 的 制 造 工 作 不 视 作 由 香 港 制 造 商 所 进 行 。 因 此 , 该 制 造 单 位 的 利 润 不 须 在 港 课 税 。 不 过 , 香 港 制 造 商 售 卖 货 品 所 得 的 利 润 , 全 部 须 在 港 课 税 。 . H( ?3 H1 \# `" I: h/ j5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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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买 卖 交 易 所 赚 取 的 佣 金 0 H9 d8 K: a$ t  |; ~6 J
提 供 服 务 的 地 点, e" h# W$ E1 H
一 个 业 务 单 位 因 觅 得 产 品 买 家 或 觅 得 顾 客 所 需 产 品 的 供 应 商 而 赚 取 佣 金 , 其 为 各 委 托 人 拟 进 行 业 务 交 易 所 作 出 的 安 排 , 就 是 产 生 该 笔 佣 金 收 入 的 有 关 活 动 。 这 项 收 入 的 来 源 地 , 是 取 决 于 该 代 理 人 进 行 有 关 活 动 的 地 点 。 如 这 类 活 动 在 香 港 进 行 , 则 该 佣 金 收 入 的 来 源 地 便 是 香 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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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托 人 的 所 在 地 、 代 理 人 如 何 寻 找 委 托 人 , 以 及 赚 取 佣 金 前 后 的 相 关 活 动 在 何 处 进 行 等 问 题 , 通 常 都 与 确 定 佣 金 收 入 来 源 地 无 关 。 5 ~2 `* N4 R8 O
8 U1 i1 t$ h) l9 R1 Z9 w
如 佣 金 收 入 是 由 在 香 港 经 营 业 务 的 人 士 赚 取 , 但 产 生 佣 金 的 活 动 全 部 都 在 香 港 以 外 进 行 , 则 该 笔 佣 金 不 须 在 港 课 税 。 " I. [- w- ~; n5 h% f0 n
对 其 他 利 润 的 处 理 方 法 # U; o( K8 v- g
至 于 其 他 主 要 类 别 的 营 业 利 润 , 可 根 据 以 下 的 验 证 准 则 以 确 定 其 来 源 地 : 利 润  是 否 须 在 香 港 课 税 9 m* c' H9 {  s* P

# r2 W* o, G+ e0 P" e不 动 产 的 租 金 收 入        如 有 关 物 业 在 香 港 , 租 金 收 入 须 在 港 课 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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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 a$ z: i$ S  I8 a出 售 不 动 产 所 得 的 利 润        如 有 关 物 业 在 香 港 , 所 得 的 利 润 须 在 港 课 税 % t- M# T$ E+ _
3 T# r1 k9 E( m' [8 B8 C, p; }
买 卖 上 市 股 票 所 得 的 利 润      如 有 关 的 股 票 买 卖 在 香 港 的 证 券 交 易 所 进 行 , 所 得 的 利 润 须 在 港 课 税  $ g! z; _' |8 t/ I6 r7 d
9 N" [1 a4 k8 Q
业 务 单 位 ( 财 务 机 构 除 外 ) 从 出 售 在 香 港 以 外 发 行 而 没 有 在 任 何 交 易 所 上 市 的 证 券 所 得 的 利 润   
6 c( m7 t4 w/ y# V如 有 关 买 卖 合 约 在 香 港 订 立 , 所 得 的 利 润 须 在 港 课 税
. p  T. Y! ]$ h; w- n6 f9 d: h- a* X- Z
服 务 费         如 赚 取 费 用 的 服 务 在 香 港 提 供 , 所 收 取 的 服 务 费 须 在 港 课 税  : }- Y, l* p# z1 U

$ ?0 s& Q5 {2 c% }- ?& s$ s3 h一 个 业 务 单 位 所 收 取 的 专 利 权 费        如 有 关 专 利 权 的 活 动 在 香 港 进 行 , 所 收 取 的 专 利 权 费 须 在 港 课 税  % H  A2 }- |2 Y5 u

; l% V5 l) ^2 `3 O# _' K' }8 I非 居 住 于 香 港 的 人 士 就 使 用 知 识 产 权 而 从 香 港 所 收 取 的 专 利 权 费  ; K* i! z- T+ c6 n- v9 `+ f9 u$ E4 ~6 ^
如 有 关 的 知 识 产 权 在 香 港 使 用 , 所 得 的 利 润 须 在 港 课 税 9 V( C) Y6 S) D1 b8 s- c

$ @: z  g9 b; L8 G: E一 个 业 务 单 位 ( 财 务 机 构 除 外 ) 的 利 息 收 入   
/ r. m% p5 Q* j/ g如 贷 款 人 在 香 港 提 供 款 项 予 借 款 人 , 所 得 的 利 息 收 入 须 在 港 课 税  
6 ?+ q: F  U- ^. }# d; ~$ ^  N: N% L  s& j+ o  S% f
利 润 和 开 支 的 分 摊 计 算 % i3 {' K+ w  u
在 香 港 及 香 港 以 外 均 有 进 行 主 要 活 动 的 业 务 所 赚 取 的 制 造 业 利 润 或 服 务 费 收 入 , 可 作 分 摊 计 算 。 我 们 一 般 采 用 务 实 的 安 排 , 把 全 部 利 润 或 收 入 按 50 : 50 的 比 例 分 摊 计 算 。
/ z/ D; w6 p' c1 k5 B6 A2 B6 p
) ^; r: [, l6 w& V采 用 分 摊 计 算 安 排 , 可 能 会 带 来 应 如 何 分 配 间 接 开 支 的 问 题 。 简 而 言 之 , 这 些 开 支 若 同 时 用 于 赚 取 在 香 港 及 香 港 以 外 所 得 的 利 润 , 则 应 按 得 自 香 港 及 香 港 以 外 的 利 润 在 利 润 总 额 各 占 的 比 例 分 摊 计 算 。   Z( |9 }% q" W! ]* J( |* |6 A

' |' [+ G7 \% a3 ~1 X$ m预 先 裁 定 2 @% K) u0 y7 c. X& z9 X' u
从 上 文 可 以 理 解 , 需 要 清 楚 确 定 营 商 利 润 的 来 源 地 , 未 必 是 个 容 易 处 理 的 问 题 。 # W# z8 v' \9 ], \% b: n  H

$ Z, V0 V: @& N6 w% X1 T. m3 L* p- R0 [( o; j: w
讀指引容易,理解難,經驗在於處理不計其數的案例,這個都是本人寶貴財富,關於海外利得的申請和可能針對政府的稅務反對都是很專業的東西,所以各位要相信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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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某民营服装公司(A公司),主要生产销售中高档服装。虽然A公司拥有不错的设计能力,但是一般是生产挂牌服装,即通过国外品牌服装公司授权在A公司生产的服装上挂上本公司的标签后销售,但是A公司必须按挂牌的服装件数向国外公司交付商标使用费,这使A公司的利润减少了不少,但是现在消费者对香港、意大利等国家和地区的品牌认同度还是远远高于国内品牌。另外,服装生产和销售量越来越大,所得税也对最后收益的影响越来越明显了。  z& v* n4 A7 W8 y7 ~# D* h! D
    现在消费者对国际品牌的认同度是不可回避的事实,但是可以考虑到国外自己注册一个商标,解决向其他公司支付高额商标使用费的问题。至于税收方面,可以利用中国税收政策中的特殊优惠规定和某些国家的税收减免政策,合理合法的为A公司减少税负。: M0 M2 i% w  J% w4 V4 X( I: x/ W: d
' u8 [: v$ f5 C% B/ K, ?0 n
    操作:
) h9 N7 O- g, k% \$ d0 ~/ P    1、A公司最后选择了在香港注册一家公司B公司;! s3 Q& y( a1 q$ a1 C2 t6 a
    2、在公司注册成功后,在香港和大陆同时申请注册一个香港商标;
/ m) S! V$ W) n9 O3 t( p    3、在北京成立一家中外合资服装公司(C公司),股东分别是A公司和B公司,其中B公司的出资额占C公司注册资金的25%,A公司以服装生产工厂出资;- Y/ Q( z8 v. M) \
    4、B公司与C公司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协议。
) W" @, ]- t" q. V* H- Q* z" {+ X  |3 x& R
    效果:) }/ P9 l  y$ J# Y7 I$ h
    1、品牌方面,A公司拥有了自己的国际品牌,不仅迎合了消费者对国际品牌的认同,并且通过中外合资企业销售增强了消费者对品牌的信赖感。而且从长远来看,A公司终于可以不用为别人,而是为自己创名牌而奋斗了。6 j, {0 u: ^( ?. g8 W# R, o  t
    2、从成本及税收来看,A公司不用再向外国公司支付商标使用费了,减少了很大一部分成本;
6 g, D  j2 W( K( ^0 A6 M/ I    3、在税务方面,首先,根据我国为吸引外资通过法律规定的中外合资企业税收政策, C公司从获利年度起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的所得税收优惠;其次,香港B公司的商标使用费也可以使C公司的税前利润降低,从而使所得税可以有控制的降低。. t" @. j2 G7 O2 K. m2 V$ G
    4、其他优势,一方面,由于拥有了自己的品牌,A公司规模扩大后,不仅可以考虑向其他区域甚至是国外发展,而且可以开展商标有偿许可等品牌经营。另一方面,A公司股东个人成为香港公司的股东后,可以在出国签证、外汇使用等方面拥有国内企业股东所无法拥有的优势。同时,A公司甚至可以为将来在香港等地上市融资做好前期准备。
6 B1 J# O2 w, Q6 f& k    因此,A公司通过注册离案公司等一系列操作,合理合法的在品牌方面、税收和成本方面都拥有了国内企业无法比拟的优势。可谓经济效益与长远利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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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香港公司報稅的簡要說明:4 n0 r4 G. j. B" T7 f# g
香港有限公司每年均要向稅務局申報稅項,其責任由董事負責,如在指定時間內公司仍未能提交核數師報告、報稅表及公司雇員的薪金申報表,稅務局會對該公司作出評估,為避免多繳不必要的稅款,董事應主動並儘快處理公司帳目並交予核數師審核,第一次核數期限為公司成立後18個月內(一般公司的截數日會定於3月31日/12月31日,有80%的香港公司都會選擇在3月31日作為公司埋數的時間);當公司經營者收到稅務局的有關信件或稅表時,應該儘快安排有關核數師進行核數工作。( S# ^' j; \! [/ `5 B- T$ f% y
香港有限公司報稅可分為兩種:" O2 H1 ]/ g% \. ^
第一,        DORMANT A/C(業務不活躍),適用於:
& N" R: x) W. h+ O  {★ 沒有購買任何物業、資產;
- E9 Y  l" x) i; |  S★ 沒有任何銀行出入記錄(銀行月結單);
6 Y) G8 \* M8 j9 U' J) g8 O★ 沒有經營任何業務。
' F" C0 _9 e, h$ }( R( L第二,        AUDITOR'S REPORT(核數師報告)
- M# h& y1 d" X/ {8 `+ k核數師報告的作用:
7 _0 u* \  e2 w# c! ^1 j7 h# @* [一是:報稅、信貸;借貸審查。二是:同時透過核數,令公司提高管理質素;了" O( X$ n) H+ `/ F/ L; ?4 B
解內部監控制度;保障股東之權益。* |; i5 \3 D! l$ e& i: S3 c

. U, o9 Z  O# G! O& w1 n' w3 A+ y2 I5 d
根據香港的法律,一間有限公司須每年審核公司的財務報告表,每年至少要做一次核數師報告,至於核數師報告提交稅務局的次數則並不確定,稅務局一般要求有限公司至少一年交一次,也有半年交一次,甚至也有兩年交一次的,他會根據不同的情況而作出不同的安排,但一般來說是一年交一次。
8 q* N3 w4 s$ Q. B( |9 e8 t6 J1 F當一間香港有限公司收到稅務局發來的保稅表,在法律上要在一個月內向稅務局遞交一個核數師報告。
! G$ A$ ]( W. @7 G2 |例如:如果報稅表注明是4月3號發出的,那麼在5月3號前就要完成並遞交到稅務局。
+ p: M& L# b5 T! G4 T3 t核數師報告上要求寫清楚財政年度,即這間公司埋數年期是什麼時候,即是4月份收到報稅表,一般來說,如果上年埋數年期是2003年3月31號,那麼下一年的埋數年期一定是2004年3月31號。$ t9 s+ W% ^" H
但是按正常來講,做一個核數師報告,就算所有檔都齊全,至少都需要一個月的時間,所以收到報稅表後,一般會延遲幾個月,延遲的時間根據公司上年核數師報告財政年度的年結的不同情況而不確定,而且是有很多法律的限制的,可以延遲到7月15號、或8月15號或11月15號,如果上年年結是在2003年3月31號,埋數在2004年3月31號,就可以延遲到11月15號。
2 V" \, [2 l$ h" B1 [如核數師報告遞交延誤將會得到如下處罰:
4 v# I% y: G7 q' H  ?+ C☆ 開業以來第一次遞交核數師報告:8 C; F2 A& ?+ }5 I! C, Z0 I
1.罰款HKD1,200;! t# o! D8 n- a( m* \; n
2.第一次罰款後14日內尚未處理,將會收到傳票,並增加罰款HKD3,000;" O( |& l6 i  P  P
3.收到傳票而不作處理,行政責任將一直累積,直至閣下遵守香港的法例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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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  ?7 s6 p0 h4 T  Z8 _8 t+ t所以向稅務局遞交核數師報告對於香港有限公司是相當重要的,而且香港公司
6 t  g, C8 F5 \: j0 r4 R# B法規定每間香港有限公司必須每至少年做一次核數,這是每一間香港有限公司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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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和董事,其实你对其身份的区别是否清楚呢?股东和董事的身份一定要搞清楚的。简单地我举例说明,例如你在联交所里购买了汇丰银行的股票,你就是股东的身份,不是该间公司的董事,董事是需要负责管理方面的工作的。我当你已经明白其区别了。其本上你要做任何行为,在香港控有一间公司的股份都是没有任何管制的。你只要给中国公司里面的公司名称,注册的地址,就可以在香港认购私人公司或者上市公司的股票了。如果你问这样是否可以呢?我回答是绝对可以的。不过要提醒,究竟中国公司有没有授权你公司去外国(非中国)去做一个投资控股的权利呢?如果得到授权的话,就没有问题;但是如果是不行的,那你就要跟工商局去更改一些中国公司的章程才可以做这个动作的。香港是不会理会你的。 香港方面,无论投资,出入都是自由的。我提醒的就是以上是否得到授权的权利的。一个小心的问题。(如果只是挂名呢?)当然没有问题了。(是否还可以做董事呢?)董事都可以,不过,当你做董事,你要顾及可能开户口的情况,你香港有限公司在香港开户口,如果发现其中一个董事是第二间有限公司去做这个董事,那么你都应该知道就是你要证实这个出任是否有效的。银行就会要求你提供你在国内公司里面整套公司文件,例如公司的章程、成立证书、还需要是否有一份委任状,委任哪个人去出任代国内的公司去出任香港有限公司的董事的委任的。只是在银行开户口的时候较为多些文件,文件是需要自己去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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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想要你的香港有限公司的名字没有“有限公司”的字眼,其中一个方法就是你有一间香港有限公司去HOLDING一间公司出来,它是没有“有限公司”四个字眼的。那么你的招牌挂的时候,都不需要有这四个字都可以了。不过提醒就是,你任何的单据、印一定要将把有“有限公司”和没有有限公司的字眼的公司的一起存在的特别的盖印,如果不是的话,就不会有有限公司的保障了的。香港的法例,如果你是有限的话,你公司无钱的话,是不需要还的。但是你没有讲给其他人知道的话,就需要个人负责了的。所以可以有这个安排,不过安排是需要特别小心。就是说你在其他地方同其他人去签约、收钱,全部都需要将这个“有限公司“的字眼显露出来的。透过一个HOLDING的程序去显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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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Exporter Certificate No. CERTIFICATE OF ORIGI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2.Consignee 3.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 5.For certifying authority use only 4.Country/region of destination 6.Marks and numbers 7.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description of goods 8.H.S.Code 9.Quantity 10.Number and date of invoices 11.Declaration by exporter The undersigned hereby declares that above details and statements are correct,that all the goods were produced in China and that they comply with the Rules of Origi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Place and date.signature and stamp of authorized signatory 12.Certification It is hereby certified that the declaration by the exporter is correct. Place and date,signarure and stamp of certifying authority 2、填制说明第1栏:出口方此栏不得留空,填写出口方名称、详细地址及国家(地区)。出口方名称是指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批准的名称、应与第11栏签章相符。若经其它国家或地区需填写转口商名称时,可在出口商后面加填英文via,然后再填写转口商名称、地址和国家。不得用“c/o” “on behalf”等其它写法代替“via”。第2栏:收货方应填写最终收货方的名称、详细地址及国家(地区),通常是外贸合同中的买方或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但往往由于贸易的需要,信用证规定所有单证收货人一栏留空,在这种情况下,此栏应加注“to whom it may concern”或“to order”或“blank”或“****”,但不得留空。第3栏:运输方式和路线此栏填写两项内容:运输方式,如海运、空运、陆运;运输路线。海运、陆运应填写装货港、到货港。如经转运,还应注明转运地。注意装运港必须在中国境内。多式联运要分阶段说明。第4栏:目的地国家(地区)此栏填写货物最终运抵目的地国家或地区,即货物最终进口国(地区),一般应与最终收货人所在国家(地区)一致,或最终目的港国别一致,不能填写中间商国家名称。第5栏:签证机构用栏为签证机构在签发后发证书,补发证书或加注其他声明时使用。证书申领单位应将此栏留空。第6栏:运输标志应按照出口发票上所列唛头填写完整图案、文字标记及包装号码,不可简单地填写“as per invoice No.”或“as per B/L No.”。如无唛头,应填写NO MARK (N/M) 。如唛头多,此栏打不下,可填打在证书第7、8、9栏空白处或另纸附页。附页应与证书尺寸大小一致,由申请人和签发机构签字盖章,并在第6栏注明“Attached list”,此栏不得留空。第7栏:商品名称、包装数量及种类商品名称要求填写具体名称。包装数量及种类要求填明多少箱、包、袋、件等,注意在阿拉伯数字后加括号加注英文数字。如货物系散装,填写商品名称后加注“in bulk”。有时信用证要求在所有单位证上加注合同及信用证号码、生产厂商名称、地址等,可加在此栏。此栏填打完毕后,在末行加上表示结束的符号(***),以防再添加内容。第8栏:商品编码要求填写4-10位数的HS编码,与报关单一致。若同一证书包含几种商品,则应将相应的税目号全部填写。此栏不得留空。第9栏:量值填写出口货物的量值即数量或重量,应以商品的计量单位填写,以重量计算的要填注毛重或净重。第10栏:发票号码及日期必须按照所申请出口货物的商业发票填写。此栏不得留空。第11栏:出口方声明该栏由申请单位已在签证机构注册的原产地证手签人员签字,并加盖申请单位在签证机构备案的中英文印章,手签人的签字与印章不得重合。必须在该栏填写申领地点和日期,申领日期一律用英文表述。该栏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最早为同日。第12栏:签证机构证明些栏由签证机构授权的签证人员签字,并加盖签证机构印章,注明签署地点和日期。签字和印章不能重合。此栏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和申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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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我公司主要是做国际贸易,在中国采购后,将货品销往海外,偶尔也会在欧洲+ y* L; c- Z% T
其他国家采购货物,现公司决定要开分公司或办事处,不清楚在香港和大陆开分公司的区
" y# r5 _, l9 I7 f5 m& ^: d别,问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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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陆公司和香港公司缴税情况有什么区别?比如公司盈利100,000人民币,在大陆缴税多少?在香港呢?
& h8 z2 L+ y! P4 w4 T答:大陆企业税种比较多,有营业税一般按照5%来收,还有所的税25%,另外还有增值税。香港公司对5 e, e! G. h. B+ \8 ~* \( i* [0 i
于企业常用税种就是利得税17.5%相对于国内的所得税(其他的物业税和薪俸税与贸易公司一般无关)。
+ O$ Y* Y- U( u如果按照利润100,000人民币来算,大陆和香港都只算所得税的基础上来说,大陆需要交交25,000香港
. k" G9 `3 O* M* @# x交17,500人民币的税。& e: \* a, ?; E$ n( z. [6 v. ~7 z! n# o

- X  y# W/ I& T' N& W2、盈利后,外国母公司怎样才能将钱取出?有什么限制?# Y6 k( o, ~$ A6 s! o2 X5 f4 ]
答:盈利后大陆公司分红回原来的外籍股东需要到外管局作申报,因为大陆对于国内外汇出境有管制,  s7 Q6 E6 X. ~0 c, U
然后再从国内公司转到境外股东的帐户。香港公司是没有外汇管制的,随时可以从公司帐户转到股东个
' s; g$ ]' s" {: j3 w: h% b: p人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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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O/ G1 k; B. @" D3、外国人如果在大陆和香港公司工作,程序各是怎么样的?
# Z8 W+ b5 [* _5 n答:外国人在大陆工作的程序我不是很清楚,在香港的话如果是实地公司需要办理工作证人才可以去到% d- T2 r- Y. H: O5 O" S- r
香港工作。办工作证先要看本人的条件,另外有一个实地公司帮他申请工作证,最后由政府判定是否给
' z5 W( H6 c0 y3 H2 Z到工作证。当然香港公司如果是作国际贸易的,也可以作离岸公司人不去到当地办公,这样就不用办工9 t6 W5 I, R  B' K
作证。! \1 G8 i4 ~- z5 _* C

3 T& A! Q9 t% Q6 T+ g4、在中国大陆和香港开公司各有什么利弊?
. a) K" J* a1 c! r  \; i8 O4 u答:如果你们是作国际贸易的企业,注册中国企业是为了可以更好的联系国内买家,或者自己办理大陆! r2 {2 P+ |6 {% ^
的进出口权,以后可以自己出口。香港公司的优点是哪怕你成立了公司不在当地实地运作,纯粹用公司% R" p  s7 N, |
去接单和帐户收汇,人不过去都可以运作(叫作离岸操作,这在大陆是不允许的)。税务上香港基本税
: Y; S' N) g2 e* s6 e率就比较低,另外如果符合条件的可以再申请海外利得免税,对于国际贸易企业香港公司是有很大优势
: v# x/ N, @. G# l& o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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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想註冊離岸公司,以便達到幾下幾個目的,请推薦一下去那裏開戶,應該選擇怎麼樣的國家開設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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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v0 X& w) u9 Y) M目的1.想把資金轉到國外
; e$ a3 |' d4 y  答:操作离岸公司和离岸帐户或者境外帐户,很难单纯的从大陆外汇转到离岸公司帐户里,因为大陆的1 ^4 m/ |+ x# R9 \, A# }5 T0 r
外汇管制还是存在的。你要把资金转到离岸公司帐户里,最好的作法就是用离岸公司操作三方贸易,用离
9 J: \4 [/ z5 ?; v5 R, V0 [; I岸公司接单收了货款后采购成本转给国内,利润留在离岸公司帐户上。这样来达到资金到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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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J! k1 }. T0 a1 ^# @目的2.避稅
6 }. c8 G9 k& l% H$ J4 o  答:现在国内用的比较多的离岸公司是香港,英国,美国,新西兰,BVI等。不过不管是哪一个离岸公司
8 j& G- V% ^- w" C$ Y要想免税的话先要满足海外利得的条件。一般是:OFFICE,客人和供应商,接单,货物运输。符合条件后* M3 D! U5 a8 D5 P. p, e% P
还要根据不同注册地的税务规定来申请免税。) m! M) N2 D, H8 r/ o

3 D0 w; s% Q1 A% ~目的3.方便之後申請其它國公民
# z/ k$ j- o7 {" X  答:一般来说注册海外离岸公司对于 你申请海外PASSPORT帮助不大。硬要说有的话也就是以后海外公
8 o: i, i9 U1 }司的利润免税后也是属于公司股东的,将来申请移民的话这部分资产也是计算在股东个人资产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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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 E1 X% o) a目的4.想把中國的公司轉換為外資企業6 L  {: a& k2 I6 G! G! q
  答:这个只要你离岸公司里有了利润,将来再从离岸公司把资金转到国内企业,申请中外合资企业就可以。1 j7 c5 @* Q4 }& r' Y: x) W- T' T! U
当然不同地区的外经贸委一些细则不同。大体上用离岸公司回国投资的操作差别不大,已经操作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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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5.沒有外匯管制
2 w+ H" X- t) j: n) a0 a; X4 h8 l  答:离岸公司成立后不管你帐户是开在大陆的离岸帐户,还是境外帐户,都是不受大陆外汇管制的。这点
4 L8 K" |: E+ a; n) j4 R5 S9 x体现在只要你可以汇的出来,离岸公司的帐户都可以收;帐户里只要有了钱,都可以自由的汇不受外汇管制。0 J% k' a# c* {4 G
到时候可以根据自己情况选择是帐户开大陆的离岸帐户还是到香港开境外帐户。$ j# f4 {( v# i7 I' ?
, t" e% D9 L) R; p) @0 a
: \; D7 j7 }- Q- h: W5 s
  由于不同离岸公司以后税制不同,要达到你的目的以后需要的维护和管理也不一样。在不清楚你司具体业务+ @, B# {7 k$ g
模式的情况下,给出如上推荐,具体情况可以电话或者网上再帮你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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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long520 于 2008-4-29 10:58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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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请问如何查询香港公司是离岸公司还是真正的实地公司?' q3 R* U$ Y+ ?: e3 H, ^
有个香港客户要报价,想查一下是不是离岸公司。 麻烦告知查询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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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是不是离岸公司取决于你的客户是不是注册了香港公司又是否在香港本地操作,如注册了
4 o! a) I2 u' {% Q' l7 M香港公司非在香港本地操作,而是在其它国家或地区运营操作都可以称之为离岸公司。欲查册2 h( ]3 x! v, Q( C7 Q
该香港公司的真实性可多登录:http://www.icris.cr.gov.hk→非登记使用者→接受并登入
9 }" ~" m# S: c→查阅(公司资料)→输入公司编号→查阅进行查询4 R( J3 j* p1 D$ D"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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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离岸账户的L/C单证操作
0 H# h/ `) X& f今天收到客户开来的L/C,是开到离岸账户上的,但是他要求办产地证,产地证肯定是第三方的
0 F3 x0 n  o6 T文件了,这样交单会不会产生拒付?我问银行,银行说只要没说不可以,就可以。是这样吗?% ~7 W  j! u; a0 ?! X- f* F7 k+ 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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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THIRD PARTY DOCUMENTS ARE ACCEPTABLE  is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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