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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教材第62页有歧义,谁来解答?

考试教材第62页有歧义,谁来解答?

考试教材第62页第4条说“而保障措施,包括临时性措施的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4年”,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 第三章第十八条 临时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自临时保障措施决定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不超过200天。 这两段话不是有明显的自相矛盾之处吗,至少也是表达不清楚,让学员产生歧义。孰是孰非?请高手来拨云见日、明辨是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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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解是临时性的保障措施期限为不超过200天,而确定保障措施是要加上前面的临时性措施的时间的,保障措施总的时间不超过4年.不知道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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